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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广东商会、沈阳市广东商会荣获辽宁省“四好商会”称号

POST TIME:2021-02-04 10:29 REA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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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广东商会、沈阳市广东商会

被认定为2019-2020年度

辽宁省“四好商会”

广东商会自成立以来,始终坚持以政治引领好、队伍建设好、服务发展好、自律规范好的“四好”标准严格办会。在省工商联的指导引导下,积极加强自身建设,发挥职能作用,商会建设水平逐年提升。

今日,在全省工商联组织工作会议暨所属商会改革工作培训班会议上,省工商联印发了《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认定2019-2020年度辽宁省“四好”商会的通报》(辽联发[2020]45号),对经省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被认定为2019-2020年度辽宁省“四好”商会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。辽宁省广东商会、沈阳市广东商会双双入选。

辽宁省广东商会 沈阳市广东商会

“四好商会”荣誉牌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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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忘初心

广东商会全体成员将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《辽宁省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》(厅秘发[2020]25号)精神,围绕中心服务大局,紧扣两个健康主题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,不断提高商会建设水平,为工商联事业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和智慧!